各部门:
为做好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,确保报账及开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,财务处将于12月15日关账。请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财务年终决算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,积极配合关账工作的安排。
一、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时间安排
(一)报账时间安排
1、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2日:不接收新的报账单据,仅处理16日之前已投递的报账单据。
2、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5日:不对外办理业务,仅进行年终结算清理。
3、2024年1月16日:对外办理业务,开始报账。
(二)收费及预借发票时间安排
1、本公历年度各类现场收费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5日,请各部门及有关师生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款项上交学校。
2、水电费充值缴费截止2023年12月28日,2024年1月1日起可正常充值缴费。
3、预借发票收入结算业务关账期间仍可以办理。但是,如无法确保合同款项在2023年12月30日前汇入学校银行账户的,推迟到2024年再开具票据,避免生成2023年度应收往来款。
二、年终办理财务清理业务工作安排
(一)全面清理预借票据
对已开出但相应资金尚未收回的票据进行清理,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人员应督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。2024年起,凡有2022年及以前年度未核销票据的,财务处将不予办理新的预借票手续,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
(二)清理往来款
1、借款清理。各类应核销(归还)而未核销(归还)的借款,请各部门负责人、各科研项目(课题)负责人督促经办人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抓紧报销冲账或还款。经催报仍不办理核销业务的,学院将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,从经办人工资中扣回。
2、租赁费等其他应收款清理。对已发生但尚未缴清的租赁费等各类应收款项,请职能部门督促相关负责人或个人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抓紧缴清。
三、严肃财经纪律,严禁突击花钱
各位老师要牢固树立“过紧日子”的思想,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,切实厉行节约。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,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。对不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,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,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,要及时予以纠正。
财务处
2023年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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